为避免资源开发与生态修复之间产生不协调,妥善衔接原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,2023年11月,受栾川县矿山公司委托,我公司承担了《栾川县某矿区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》(以下简称“方案”)的编制工作。
我公司经过先后经历了资料收集、野外调查、拟定初步方案、论证、开展公众参与调查、系统成文、内部审查、方案变更修改等工作程序,最终确定方案。
于2024年3月12日经专家评审,《方案》符合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的有关规定、规范和标准,评审通过。
评审现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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